父母親覺得子女優秀可愛是天性,但是如果把子女的學習成就,完全歸於教育,認為是老師教不好,根本是自欺欺人。不但可能完全沒有幫助,還可能是讓孩子的壓力更大,以至於對學習完全沒有興趣。甚至讓孩子養成由他人為自己負責的個性。
聰明的孩子是教不笨的。所謂的資優是天生的,所以父母的基因中,如果沒有所謂的資優的因子,而一昧的要求子女,學業優良表現突出,對孩子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古人的諺語很傷人,卻很寫實,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在學習中沒有熱情的父母,卻要求孩子在讀書中獲得快樂,真會讓人覺得很納悶,當了父母,怎麼就忘記自己在當孩子時的不如意呢?
坦白說,馬麻是贊成學校能力分班,但是對部分學校對後段班的孩子,採取放任放棄的態度,卻不以為然。所謂的後段班,不一定就是放棄學業學習的學生。能力分班,可以讓有能力的孩子,學得更精;讓跟不上進度的孩子,在沒有高度落差的比較下,發揮勤能補拙的精神。有什麼不好?? 不好的是已經對教育失去熱忱的老師,所以馬麻的觀點是,教師不該保障終身,避免為了退休金,尸位素餐,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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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優 (gifted)的語源是禮物(gift),由此可知它的本意是神或是天所給予的天賦,亦即生下來時神經系統就己具有的特徵。從「資優精神上異於常人」這一角度而言,資優亦在「特殊教育」之範圍內。這種特殊教育可以發掘、提升資優的才能,卻不能把不是資優的人培養為資優。
通其一生觀之,資優在生涯裡均發揮著卓越的能力。與神童不同,「成人後只是普通人」的觀念並不適用。只有學前教育與早期教育明顯不能充分地支援其需要。
即使被稱為資優班,如選取學生時以學業成績為重心的話,接受應試教育的優秀學生亦可能越過資優,混雜在同一班級。高成就者(High achiever)也好,高能力者(Highly Capable)也好,事實上大中華地區以秀才為主。中國大陸地區普遍流傳的「第十名現象」(一個班級日後做出最高成就的往往不是第一名而是第十名前後的學生)也體現了這一點。
資優的判定並不只限定於學業方面,而是在藝術或是領導才能方面有優秀的成果,又或是有綻放異彩的可能性。資優亦不限於成績優異及模範的學習態度。同時會有學業成績差,經過ADHD的診斷後進入特殊教育的事例[1]。
通過早期教育(比他人更早更多的學習、掌握知識)不可能培養出資優。資優往往渴求著多種多樣的知識給予他/她的刺激,常趨向於按自己喜好的學習方法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內不斷深挖,因而才往往比其同齡人先一步登堂入室。這種主動學習和重視下一代教育的家長們把小孩送至早教班、給小孩買早教教材的被動學習完全不同。
不能因「孩子聰慧就好」而高興地放手不管。即使他們是資優,也會有精神上的衝突及苦惱,在心理健康及行為方面難免會出現問題。
眾多學校為找出資優學生,會以其能力及可能性以各種方法作判定[3],包括學生的過去作品集、課堂上的觀察、完成度測試或是智商測驗等等。教育方面的專家多認為只使用一種測試方法無法準確地確定資優學生,故需要加以多方面綜合的判斷。作為測試方法其中之一,以智商測驗的結果作為評定標準。多數會以標準智商測驗分數的標準差給出的方差 σ2程度的分數作為界線,在界線以上的便能稱為高智能。也有使用此線作更多分級的情況。以下的例子是以標準差為15,比平均數更高的數字以標準差逐一分級。
- 智力較高:智商 115以上,六人裡一人,16%
- 中等資優:130以上,五十人裡一人,2.1%
- 高度資優:145以上,千人裡一人,0.1%
- 極度資優:160以上,三萬人裡一人,0.003%
- 完全資優:175以上,三百萬人裡一人,0.00003%